9月19日上午,校党委中心组在思源楼612会议室开展“两学一做”专题学习,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北京市八一学校重要讲话精神和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《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》。校党委书记曹国永主持会议并讲话。
曹国永在讲话中强调了本次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意义,重点就下一阶段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提出要求。一是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。当前学校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取得了阶段性成绩,但与中央要求、师生期盼还有差距,存在学习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基层延伸不足、“学”与“做”结合不够等问题,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也有待进一步加强。下一步要认真学习贯彻北京高校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交流推进会精神,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深入开展。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动摇。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,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同时,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。三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担当意识。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《问责条例》,唤醒责任意识,激发担当精神,做到有权必有责、有责要担当、失责必追究。
校党委副书记高艳,副校长关忠良,纪委副书记、监察处处长王宏军,纪委副书记、审计处处长孙蓝烽,人事处处长李长春分别作了交流发言。
校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。